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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规程节选

作者:pyswsjkwyh_2025 日期:2026/02/09  人气:71  加入收藏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为确保报名成功,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报名流程并完成所有步骤。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点击“考生服务”,进入考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报名。

步骤2. 报名前请先知悉《国家医学考试网用户隐私政策》《国家医学考试网用户服务协议》,未注册考生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完成微信绑定,注册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还可用于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考试服务。

注册成功后,用户名禁止更改,考生须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如报名过程中密码遗失,考生可凭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找回或通过邮箱找回。如找回失败,请联系报名地所在考点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步骤3. 用步骤2中绑定的微信扫码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中相关内容。

填写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不得自行添加标点符号或空格,否则会导致报名失败;所填个人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执业注册,请务必认真填写。

步骤4.“考试报名”中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并提交。

步骤5.报名成功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成功后再次修改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重新提交报名,并重新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无效)

网上报名日期截止前,考生可使用已绑定的微信扫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查询、修改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

报名成功后如需修改报名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在原报名信息处点击“重新报考”,同时原报名信息被删除。信息修改后,须重新提交报名,提交成功后方能重新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无效。

第二阶段:报名审核

步骤1.考生持规定报名材料,到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委或市直医疗机构进行材料初审审核时间为:2月27日-3月1日

步骤2.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机构携初审后的申报人员材料,于3月2日-9日到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资格复审。

步骤3.复审后由县区或单位负责通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卫生健康委完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签字确认和指纹录入(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整理所有申报人员材料,报送省卫生健康委最终审核。考生须按考区、考点的通知要求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用视为放弃报考。

附件1-3,6-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