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卒中诊治能力,持续推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清丰县卫生健康委请示,依据《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国卫办医函〔2021〕76号)、《2021年质控工作改进目标》 (国卫医质量便函〔2021〕51号)精神,按照省卫健委印发的《河南省二、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评价细则(2022版)》(豫卫医函〔2022〕7号)等相关规定,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委托濮阳市卒中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清丰县人民医院二级卒中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经专家组审议,清丰县人民医院符合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9日—13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 话:0393-6661512
邮 箱:pyyzhk@163.com
地 址:濮阳市华龙区古城路264号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