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丰县妇幼保健院申请,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共识(2021年版)》和《濮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濮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版),对清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评审结果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现予以公式,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濮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白琳琳
联系电话:0393-6630310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