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卫监督〔2017〕47号
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2017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专项稽查情况的通 报
各县(区)卫计委(卫生局),市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办,市卫生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促进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水平提升,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按照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年初工作部署,市卫计委于5月-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专项稽查工作,并于7月份抽调专家组成稽查组,对各县(区)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开展了层级稽查。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暗访医疗市场等方式,对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相关规定的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查处无证行医责任制落实、制(着)装管理等情况开展了重点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工作成绩和亮点
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都制定了包括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重大案件集中合议制度、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均印发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濮阳县、南乐县、范县卫计委和公安部门、新闻媒体组织联合行动,营造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氛围;能够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提升监督人员执法水平;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到定点厂家制作服装,服装的规格样式符合规范要求。
二、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规定落实不够扎实
(1)制度制定主体不正确
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要求,制定制度的主体应该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应该是卫生监督所;制度中的单位名称应为卫生计生委,部分单位仍使用卫生局。
(2)制度修订不及时
例如新的《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实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制度仍然为3个月;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没有按照河南省财政厅〔2017〕84号文及时进行修正。
(3)制度落实情况证明材料不完备
缺少部分制度具体落实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卫生监督稽查制度。
(4)监督员学习培训不足
部分监督人员对两法衔接、医疗卫生监督五项制度及双公示制度了解不全面。
(二)查处无证行医责任落实情况仍有不足
(1)网络直报系统黑名单录入不完整
个别县未及时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查处无证行医案件。如:清丰县本年度截至目前查处无证行医单位或个人数6个,但是在信息系统内查询不到。范县本年度截至目前查处无证行医单位或个人数13个,无证行医黑名单只有两个。
(2)罚没收缴物品处理不及时
检查过程中,发现单位仓库或者楼道内堆放了许多没收医疗器械,未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进行处理。
(3)罚款主体不正确
收缴罚款发票盖章为卫生监督所。
(三)执法人员能力有待提升
(1)人员编制不足,执法力量薄弱
监督员数量与被监督单位数量比例失调,严重影响着卫生计生执法工作的开展。如:高新区2名监督员,416个被监管单位;清丰县11名监督员,1536个被监管单位。
(2)执法文书漏洞明显,案卷质量亟待提升
执法文书存在如下问题。1、主体不正确:如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被处罚人为“某某牙科(李某某)”。2、证据的采集和确认程序不完整:对采集的证据未经当事人签字说明,或者只签名未予做说明确认;对违法所得等违法事实的调查不够全面与彻底。3、适用法律错误:同类性质的两个案件,运用不同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罚款数额差距较大;案卷中适用法律书写不完整,遗漏款、项、目。
(3)行政处罚程序缺失,文书质量较差
不能严格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批、签字;仍有个别案件存在未经相关领导审批而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对当事人下发的监督意见,缺乏针对性,不能切实提出改正或者改进的意见;行政执法文书有随意涂改现象;监督人员未在文书上面签名 ;新旧文书混用。
(四)着装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稽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够按照《卫生监督员着装规范》的要求穿黑色皮鞋,并有佩戴首饰等情况出现。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尽快整合到位。二是梳理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并制定制度落实的保障措施。
(二)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上岗。二是加强整合后的监督人员法律、法规、监督技能培训,规范行政许可、处罚的文书书写,提升案卷质量。
(三)强化责任担当,务求工作实效。一是按照省、市卫计监督工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完善监管档案,规范信息报告,定期分析通报。
2017年8月30日

